【記者張芝瑞/澎潮報導】澎湖縣選舉委員會針對澎湖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公投是否延期舉行,結果仍維持第202次委員會議之決議,如期於9月26日舉行。
縣選委會表示,有關公投延期投票乙事,公民投票法(以下簡稱公投法)中並未規定,然依據公投法第1條指出,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6條,針對投票開票日期或場所之改定,有詳細規定。條文中指出,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或可預見將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個別投開票所,不能投票或開票時,投票日前應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報中央選舉委員會核准,改定投開票日期或場所。
八八水災重創南台灣,澎湖縣感同身受,澎湖縣非災區但仍展現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精神,協助災區重建;目前H1N1疫情全國雖有個案傳出,但依據防疫專家指出,尚未到達高峰期,爰此,依據「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中規定,如疫情達到中央法規規定,縣選委會將隨時召開委員會議,討論相關投票事宜。
縣選委會做出澎湖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公投仍如期於9月26日舉行的決議,也籲請具有公投投票權人,當天到投(開)票所投下您神聖的一票。籲請投票權人在9月26日這一天,不要放棄參與歷史的機會,去投下決定澎湖未來的公投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