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諮議會尤松雄諮議員於第6屆第3次定期大會第15次會議提案建議:「日本因為地震及核災影響,有些老人想要到臺灣長期住宿休閒,在臺灣之中,似乎又較中意到澎湖離島。目前這個構想有件事要克服,一般日本人到臺灣免簽證只有三個月,建議政府考量對於日本國民到離島地區免簽證期限是否可以延長到至少6個月,如此可增加其到澎湖長宿的誘因,間接促進澎湖當地經濟消費及各方面的發展。」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主席林政則對於尤省諮議員的提案建言,相當重視及關心,即以專箋向外交部林永樂部長反映此一問題,獲林部長重視。
近日獲外交部林永樂部長箋復以:目前我國係依據互惠原則予日本籍人士來臺免簽證停留90天,且給予日籍人士所持護照僅3個月效期即可免簽證來臺,優於其他國家之待遇。對於林主席及尤諮議員之建言,外交部已納入將來研議調整簽證待遇之參考。
林政則政委兼省主席表示,目前全世界共有43個國家適用外籍人士來臺90天免簽證的互惠規定,包括亞太地區的日本、韓國、紐西蘭及澳大利亞4國、亞西地區的以色列1國、北美地區的加拿大和美國2國、以及歐洲地區英國等36國。而為增進臺、日雙邊關係,並提供日本籍退休高年齡層人士來臺從事休閒度假活動之友善環境,外交部針對日籍退休人士申請來臺長期旅行(Long Stay)停留簽證訂定特別適用對象及規定:
(一)年屆55歲以上之退休日籍人士。
(二)出具日本警察機關核發之無犯罪證明。
(三)持有5萬元美金以上之財力證明並享有厚生、共濟或國民年金給付之證明文件。
(四)持有效期至少2年之海外旅行保險(含醫療及意外保險)者,得申請1年效期、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期限180天(不得延期)之停留簽證;保險效期不足2年,但在6個月以 上者,得申請6個月效期、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期限180天(不得延期)之停留簽證。
(五) 隨行配偶不受年齡限制,凡符合以上第2點及第4點之規範者亦可享相同之簽證待遇。
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主席林政則對於臺灣省諮議會尤松雄諮議員長期以來關心地方經濟發展及積極推展觀光產業相當敬佩;對外交部針對諮議員提出的建議能儘速回復並納入將來研議調整簽證待遇時之參考,表示肯定。
林政則政委兼省主席表示,澎湖地區風景優美,又有特殊的地理景觀及自然生態,相當適合觀光旅遊及長期居住。凡符合上述條件的日籍人士,我國均竭誠歡迎來臺長期居住,促進臺、日雙邊的民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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