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為中央與地方溝通的輔助及支援平台,協助反映地方基層民意。臺灣省政府為關懷離島地區居民生活及經濟發展,日前專程到澎湖縣馬公市公所及代表會訪問,經一向熱心公益的葉竹林市長反映,由於馬公市公所大樓建於海埔新生地上,興建22年來,因地質及濱海關係,鋼筋裸露,為同仁及洽公民眾的安全考量,請林政則政委兼主席代為向中央轉達補助重建的建議,林主席已專函向內政部等相關單位反映並獲函復,表示請澎湖縣政府評估,依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申請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辦理。內政部的覆文如下:
有關本案,日前經內政部函復,如下:
「一、依據臺灣省政府104年4月10日府財經字第1041700076號函(如附影本)辦理。
二、查本部「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有關鄉(鎮、市)公所辦公廳舍興建案之補助,係以辦公廳舍主體工程為主,且不包括鄉(鎮、市)民代表會或其他非屬公所辦公之廳舍;又因考量預算額度較大,執行期程較長及經費核撥等因素,申請計畫已於102及103年度核定補助在案,並自104年度起不再受理申請。
三、另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1條規定略以, 縣為謀鄉(鎮、市)間之經濟平衡發展,對於鄉(鎮、市)得酌予補助。貴縣因屬離島地區,本案建請評估是否納入貴縣之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申請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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